對子女英文有要求 父母忽略親子共讀

做父母的都深明子女學好英文的重要,小寶寶還未懂叫「爸爸、媽媽」無相干,最緊要開始唸「A、B、C」,可是父母因為工作,將子女學好英語的責任交由學校、補習姐姐及外傭姐姐處理,忘記了父母自身責任。
 

對於家長如何提升子女多接觸英語,香港教育學院幼兒教育學系助理教授黃國成博士有以下建議:

(一) 10 個月以下的幼兒還未學會用語言表達自己,家長在講故事時,可留意他們的眼神和面部表情(如會否笑),了解他們對書中哪部分最感興趣,再就該部分內容多加發揮,如家長亦可模仿故事人物的表情和動作,啓發幼兒對圖畫書的興趣。

(二) 針對開始會說單字至三歲的幼兒,家長講故事時宜多加互動內容,如:邀請幼兒從圖畫找出家長提及的人物或東西、請他們模仿故事人物的表情、動作、所說的單字、短句或簡單的對話、鼓勵他們用單字或短句回應家長的提問,甚至是推測故事情節(如小動物弄傷了身體,你猜牠會否哭呢?)等。

(三) 父母亦可考慮運用家庭和學校以外的資源,如帶小朋友到公共圖書館和書店,或報讀配合幼兒身心發展的playgroup 讓孩子跟其他小朋友一起學習,讓他們透過不同環境和方式學習英語,令學習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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