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前治療發展遲緩 效果可升10倍

由出生至6歲是小孩發展最快速的階段,在此過程中,若孩童發展速度比其他小朋友慢,就是發展遲緩。發展遲緩並非漸進性疾病。研究顯示,6歲前為治療的黃金時期,3歲之前接受治療可提升療育效果為10倍,所以,越早期發現、及早治療才是根本之道。

除了從外觀的生長狀態好像頭圍、身高、體重等、家族的病歷及生產過程亦可協助診斷是否發展遲緩。醫生通常會以同年齡孩童的平均數去比較,若相差 10%就會懷疑為有遲緩的可能。造成發展遲緩的因素包括:生產過程中缺氧、早產、頭部外傷,或是DNA異常(如唐氏綜合症)、先天性基因遺傳疾病、中樞神 經系統障礙,如水腦症、小腦症、癲癇,還有自閉症等;而環境中,缺乏刺激或過度保護,未有充裕空間去讓幼兒學習探索,甚至疏於照顧,也都是導致發展遲緩的 可能原因。要確保自己的孩子有否發展問題,請儘早徵詢兒科醫師意見,或轉介臨床心理師、心智科醫師等專業人士尋求協助。

發展遲緩的類別:

.認知發展遲緩:認知功能低於同年齡應有的表現,可由發展量表或智力表測得。
.動作發展遲緩:動作分為粗動作及精細動作。粗動作泛指翻身轉位、爬、坐、走、跳、平衡、控球能力、騎腳踏車等;精細動作指手部功能,握、拿、捏、使用湯匙、畫直線、認知圖形及剪刀使用等。
.語言發展遲緩:分為說話、語音表達、語音接受發展遲緩等。
.社會情緒發展遲緩:因其他能力的發展低落,導致對學習表現有不當的情緒反應及行為,會影響孩童產生憂鬱或不快樂,甚至心中有恐懼,間接也會影響學校人際或親子關係。
.非特定性發展遲緩:有聽覺、視覺跟感覺統合上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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