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檢視了市面上69款驅蚊產品的標籤資料,提醒消費者無論是含活性成分或天然成分的驅蚊產品,都有不同程度的使用風險,有機會刺激眼睛或皮膚,部分更不適合嬰幼兒使用。
69款樣本中,39款為噴霧裝、14款為驅蚊貼、11款屬乳液、滾珠/液態裝、4款是手帶或手環,以及1款濕巾。當中4成樣本標示含有驅蚊活性成分,其餘6成則標榜含有天然成分。
在所有樣本中,有28款標示含有美國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疾控中心)推薦的5種驅蚊劑活性成分,包括避蚊胺(簡稱DEET)、派卡瑞丁(picaridin)。另外9款,分別含丁基乙酰基氨基丙酸乙酯 (簡稱IR3535) 、對-薄荷烷-3,8二醇(簡稱PMD),和甲基壬基酮(又稱IBI-246),它們同屬於生物性除害劑,可從天然物質提取或合成而來。
在所有樣本中,有28款標示含有美國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疾控中心)推薦的5種驅蚊劑活性成分,包括避蚊胺(簡稱DEET)、派卡瑞丁(picaridin)。另外9款,分別含丁基乙酰基氨基丙酸乙酯 (簡稱IR3535) 、對-薄荷烷-3,8二醇(簡稱PMD),和甲基壬基酮(又稱IBI-246),它們同屬於生物性除害劑,可從天然物質提取或合成而來。
家長需要留意,部分化合物不適合用於嬰幼兒身上,例如派卡瑞丁和IR3535,使用中或會刺激眼睛。另外,含高濃度避蚊胺產品亦要避免用於兒童身上,因為有機會引致皮疹、水泡,刺激皮膚及黏膜。美國建議,以上3種活性成分均不宜用於2個月以下嬰兒身上。本港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建議,兒童使用含避蚊胺產品濃度,不應超過10%。
部分產品標榜使用香茅油(citronella oil)作為天然植物驅蚊成分,消費者要注意香茅油可能會輕度刺激皮膚、眼睛、喉嚨,引致咳嗽,長期或頻繁接觸,或會引致皮膚過敏,故加拿大政府建議不應用於嬰幼兒身上。
至於驅蚊效果方面,產品的驅蚊效果須視乎其成分濃度。消委會發現,近3成樣本並沒有列明所含驅蚊成分的濃度,消費者難以評估產品的驅蚊功效。另有部分產品標示含檸檬草油、雪松油或其他植物油等植物成分。美國研究指出,未經註冊的含植物成分驅蚊產品,其驅蚊效果普遍不太有效,用後有效時間一般少於2小時。
至於驅蚊效果方面,產品的驅蚊效果須視乎其成分濃度。消委會發現,近3成樣本並沒有列明所含驅蚊成分的濃度,消費者難以評估產品的驅蚊功效。另有部分產品標示含檸檬草油、雪松油或其他植物油等植物成分。美國研究指出,未經註冊的含植物成分驅蚊產品,其驅蚊效果普遍不太有效,用後有效時間一般少於2小時。
最後,消委會建議在塗抹驅蚊劑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 要達到驅蚊效果,須使用濃度成分較高的驅蚊劑,其保護時間亦較長,惟需 注意使用方法,以免引致皮疹、水泡及令皮膚和黏膜受刺激的風險;
- 衞生署建議,成人及兒童使用避蚊胺時,其濃度分別不應逾30%及10%,6個 月或以下的嬰兒則應避免使用。如兒童前往蚊傳疾病流行的國家或地區而有機會 被蚊叮咬,兩個月或以上的兒童可使用濃度上限為30%的避蚊胺;
- 避蚊胺和丁基乙酰氨基丙酸乙酯(IR3535)可溶解膠質物品或某些合成纖維, 若手部沾上這些成分的驅蚊產品,再提取含有膠部件的東西,例如手機、相 機及膠框眼鏡等,可能損壞該物品;
- 如在戶外需同時使用防曬產品和驅蚊產品,應先用防曬產品,待15至30分鐘 完全吸收、乾透後,才塗上驅蚊產品;
- 成人應先將驅蚊劑置於自己掌心,才塗抹於兒童身上,並避免塗抹於兒童的 眼睛、口、手範圍、以及傷口或敏感皮膚上,以防誤食;
- 兒童返回室內後,建議用梘液及清水,洗淨其塗抹過驅蚊劑的皮膚;
- 孕婦或授乳媽媽應使用避蚊胺濃度不多於30%的驅蚊劑。授乳媽媽在接觸嬰 兒或餵奶前,要徹底清潔雙手及身體;
- 應在空曠地方噴灑驅蚊劑,注意要遠離火源以免引起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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