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投訴個案|機票附加服務不似預期向航空公司索賠!乘客投訴被臨時調位無通知 上機前被要求行李寄艙超狼狽
編輯: Ice Yong
日期: 16.09.2024

【消委會航空公司投訴個案】有沒有試過在買機票的時候加購了附加服務,結果體驗卻不似預期?消委會就公佈了三個有關機票附加服務的投訴個案,其中有被臨時調位的乘客,還有乘客在上機前突然被要求行李寄艙,想知道這些案例有沒有索賠成功,還有航空公司如何解釋,就要看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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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航空公司投訴個案|1. 乘客已加購指定座位被臨時更改
消委會航空公司投訴個案|2. 乘客購買優先服務卻未獲相關待遇
消委會航空公司投訴個案|3. 乘客上機前突被要求將手提行李寄艙
消委會航空公司投訴個案|購買機票附加服務的小貼士

 

消委會航空公司投訴個案|1. 乘客已加購指定座位被臨時更改

投訴人一家四口於 A 航空公司購買了四套由香港往來東京的機票,並額外繳付了$1,040 的指定座位附加費,包括回程時兩個指定的窗口座位。回程時,投訴人在辦理登機手續時才獲通知未能乘坐指定座位,遂向地勤人員要求安排一家至相同行數及能夠乘坐窗口位置。地勤人員向其解釋未能安排指定座位,但新位置將會是窗口位。投訴人登機後,發現該窗口已被封上並放置了一個雜誌架。投訴人不滿航空公司擅自轉換預先加購的指定座位,在未能履行合約的情況下又沒有主動提供再次選擇座位或退款等安排,因此尋求消委會協助。

A航空公司解釋:「座位的調動是因為更改了航班機型所致,如更改後沒有令出發日期或時間變動,一般而言並不會主動告知乘客。然而,今次因預訂部職員未有在機型更改後妥善安排投訴人所要求的座位,因此願意退回合共$560 的回程指定座位附加費」個案最終得以解決。

 

消委會航空公司投訴個案|2. 乘客購買優先服務卻未獲相關待遇

投訴人於 B 航空公司購買了兩套由香港往返泰國的機票,並以每人每程$50加購優先服務,包括優先上機、優先行李寄存,以及地勤優先將行李提取並送至行李輸送帶等服務。去程時,地勤人員先安排已加購優先服務的乘客登機,不過投訴人發現原來其他乘客亦可同時登機。回程時,投訴人理應比其他乘客較先取得行李,但其中一件行李需時 20 分鐘才到達輸送帶,行李上的優先掛牌11亦已丟失。投訴人深感不滿,於是尋求消委會介入,要求 B 航空公司退回相關費用。

B 航空公司解釋:「登機時地勤人員會為已加購優先登機服務的乘客另設一條隊伍。至於行李沒有獲優先送達至輸送帶,不排除因運送行李是由另一承辦商負責而有所延誤。」最終航空公司願意全數退回優先服務費用

 

消委會航空公司投訴個案|3. 乘客上機前突被要求將手提行李寄艙

投訴人於 C 航空公司購買了由曼谷返回香港的單程機票,票價包括可攜 7公斤的手提行李。投訴人到達機艙門口時,突然被乘務人員要求將手提行李寄艙託運,亦無法坐下來重整行李內物品,只能狼狽地在地上整理行李。投訴人事後向 C 航空公司投訴,認為託運行李和手提行李的性質大有不同,縱使沒有收取寄艙費,仍與其原本購買的機票不符,要求退回部分機票費用,惟遭 C 航空公司拒絕,於是向消委會投訴。

C 航空公司解釋:「機艙內的頭頂置物箱空間有限,一般採用「先到先得」的方式,當所有空間都爆滿時,即使乘客的手提行李符合重量及尺寸規定,亦有可能需要寄艙託運。」C 航空公司最終就職員的處理手法及態度致歉,但未能安排退款。消委會已建議投訴人可考慮諮詢獨立法律意見。

 

消委會航空公司投訴個案|購買機票附加服務的小貼士

為確保旅程順利及減少發生爭拗的機會,大家在選購機票附加服務時可留意以下事項:

1. 票價種類組合繁多,消費者宜於訂票前先做好規劃,再因應自身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選擇預選座位、手提及託運行李數量、優先登機安排或機上餐點等附加服務

2. 經旅行代理商或預訂平台購買機票,消費者於購買前可以留意價格是否包括上述各項附加服務,及可否於預訂後再加購或更改;購買後若需更改或退款,亦應經由相關旅行代理商或平台辦理

3. 如收到任何與航班有關的變更通知,消費者應特別留意變更內容,如不接受新安排,應即時聯絡航空公司或預訂中介作跟進,航空公司亦應盡力配合消費者的需要

4. 消費者應保留所有機票預訂紀錄和行程(itinerary),以備發生糾紛時,可以作為追討憑據

資料來源:消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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